声明
杨基洪与翁志明的签署福田区福华路区文化楼福田区文化楼西北601-1地址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号:深房租福田2024018006。由于乙方违反合同第十一条,造成甲方损失,现甲方单方注销该合同并邮寄告知函及登报通知,特此声明作废。自邮件寄出之日及见报超3日内视为送达,告知业主:杨基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