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站 湖南站 全国
分站
挂失查询:
网站必读  
当前位置:首页 -> 网站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
来源:转载 | 作者:001 | 发布时间:2010-06-01 | 浏览:4348次
(公安部令第7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已经2005年4月21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 
 
公安部部长周永康 
  二OO五年六月七日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第三条 临时居民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 

  第四条 临时居民身份证式样为聚酯薄膜密封的单页卡式,证件采用国际通用标准尺寸,彩虹印刷,正面印有证件名称和长城图案背面登载公民本人黑白照片和身份项目。 

  第五条 临时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第六条 临时居民身份证使用规范汉字和符合国家标准的数字符号填写。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可以决定同时使用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文字或者选用一种当地通用的文字。 

  第七条 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三个月,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八条 临时居民身份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统一制发、管理。 

  第九条 具备本办法第二条规定条件的公民,可以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第十条 临时居民身份证由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十一条 公民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应当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并在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中加以注明。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临时居民身份证时,公安机关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及时办理,并在收到申请后的三日内将临时居民身份证发给申领人。 

  第十三条 领取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第十四条 公民从事有关活动,需要证明身份的,有权使用临时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拒绝。 

  第十五条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查验公民的临时居民身份证,被查验的公民不得拒绝。 

  第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四章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七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临时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标准,由公安部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核定。 

  公安机关收取的临时居民身份证工本费,全部上缴国库。 

  第十八条 对公民交回和收缴的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登记后销毁。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公安部1989年9月15日发布的《临时身份证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栏目导航  
身份证挂失 企业声明公告 公司证件挂失
车辆手续挂失 票据作废挂失 法院公告
注销公告 政务公告 打假悬赏
招标公告 催款公告 开盘公告
电信催收 业务流程 寻人寻物
站内公告 有问必答 相关法规
安全常识 网站必读 关于我们
主办业务 支付方式 联系我们
招商加盟 广告办理 民警提醒
如何办理证件挂失声明 报纸介绍  
业务范围  
企业声明公告、注销公告、车辆手续挂失、票据作废与挂失税务登记证遗失、工商营业执照遗失、轿车合格证遗失、资格证遗失、合同遗失、公章财务章遗失、发票支票遗失、收据遗失、发票购买簿遗失、提单联单遗失、许可证遗失、台胞证遗失、护照遗失等等登报声明作废广告。 本处特约授权代理《阳光报》《三秦都市报》《西安晚报》《华商报》等强势媒体中缝和版面广告.全市最低价,服务更周到!

办理电话

西安咨询电话:029-86690212  86691239
联系:249886883  805994605  603146198  2262998190
联系人:销售部.曾先生
先登报后付款,信用第一!当日登记,明天见报,方便快捷!
关于我们 业务流程 主办业务
关于我们
业务流程 主办业务
广告办理 支付方式 联系我们
广告办理 支付方式 联系我们
地址:长沙市开福区高冲路8号
联系电话:15364028956 法律顾问
陕ICP备17000530号-6 技术支持百通互联
版权所有:西安报新广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返回首页

在线挂失

在线支付

电话咨询